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和公开性的统一。

  2.所有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3.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择优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4.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5.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专业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7.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8.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长春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5 00:11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4 22:25
2023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3-06-20 11:50
2023长春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3-06-16 10:33
2023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3-06-16 09:19
2022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2-06-15 18:00

相近院校推荐

最新江南游戏网页版网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