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10年由省政府批准,2011年5月教育部审批备案。学院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是一所集体育职业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研于一体的体育高职学院。
学院师资队伍分为文化基础课教师、体育基础理论课教师和术科教师三类,配备科学合理。创建初期,有专任教师9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5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师74人,研究生学历15人,双师型教师45人。
学院学制三年,开设运动训练、体育服务与管理、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体育教育等五个专业,涵盖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社会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体育业务工作的主要职业岗位。四年内,学院达到国家规定的在校生2000人的办学规模,以适应学生报读要求和社会用人需求,形成良性互动。
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着眼于有用、实效,根据运动员从小从事运动训练,独立性、专业性较强,文化基础、体育理论较差等特点,对课程的设置进行了大胆地探索,安排基础必修课、专业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比例为3:3:4。总课时控制在2000以内,总学分控制在110—120。
学院与省优秀运动队,省市县体育企业、体校、彩票和运动场馆等建立实习、培训基地,不断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同时积极与武汉体院、江汉大学、湖北二师等院校联系,积极与体育先进、发达国家的有关院校联系,建立合作关系,畅通“专升本”继续教育通道,拓展优秀学生出国留学、交流渠道。
学院目标:四年后跨入《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25所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体育技能实用型高职院校。
党委书记:卢鸣笙
负责学院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副院长:祁国民
具体负责学院训练、竞赛工作及团委工作。分管训练科、拳跆击剑班、篮排球班、摔柔举重班、足球田径班、武术散手班、乒羽网球射击班。
纪委书记、副院长:杨 军
具体负责学院教学、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学生科、教务科、运动员文化教育科、高职班。
副院长:高 军
具体负责学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及工会工作。分管人事科、财务科、后勤科、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