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非师范专业,本科,学制4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金融理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信息技术以及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知识,能够开发、设计、综合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和手段,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实务问题,能够在政府管理部门、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金融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会计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保险学、行为金融学、金融中介学、证券投资学、银行信贷管理、个人理财、金融工程、投资银行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