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言文学(基地)
一、专业简介
内蒙古大学蒙古语言文学系创建于1957年,同年开始招收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1962年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招收首届研究生; 1984年获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批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后流动站。1988年蒙古语言文学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1995年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成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005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2009年成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0年蒙古族文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2011年蒙古语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03年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增设“文理综合班”;2011年增设基里尔蒙古文班。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蒙古族现当代文学)、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门(蒙古族古代文学、蒙古族现当代文学、现代蒙古语、文学概论、中古蒙古语),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蒙古族现当代文学)。
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经过50多年的建设,教学科研水平和师资队伍综合实力方面在国内高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亦位居前列。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师资队伍主要由蒙古语言文学系教师组成,部分课程由蒙古语言研究所和公共课教学部等部门的研究人员和教师承担。
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在“基地”、“文理综合”、“基里尔蒙古文”三个方向招收学生,以培养扎实掌握蒙古语言文学知识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蒙古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具备初步的蒙古语言文学科学研究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等机构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实际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1.扎实掌握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兼备中外语言文学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能够阅读相关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基本方法;
3.具备从事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际写作能力;
4.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
5.具有一定程度的外语能力;
6.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并具有适应社会变化和发展的基本能力。
四、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写作学、现代汉语、蒙古史、蒙古文献学
六、专业核心课
现代蒙古语、蒙古族现当代文学史、中古蒙古语、蒙古族古代文学史、蒙古文字史、蒙古语方言学、蒙古族民间文学、蒙古国现代文学、实验语言学
七、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学年论文/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第二课堂。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48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2学分,占总学分的35%;专业教育课86学分,占总学分的58%,包括专业类基础30学分、专业核心课24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32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 占总学分的7%。
(二)必修课94学分,占总学分的64%;选修课44学分,占总学分的30%。
(三)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占总学分的15%。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