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言文学(文理综合班)
一、专业简介
内蒙古大学蒙古语言文学系创建于1957年,同年开始招收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1962年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招收首届研究生。1981年获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1984年获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蒙古语言文学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1995年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成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000年获批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增设“文理综合班”。2005年蒙古语言文学专业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09年成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0年蒙古族文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2011年蒙古语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11年增设基里尔蒙古文班。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蒙古族现当代文学)、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门(蒙古族古代文学、蒙古族现当代文学、现代蒙古语、文学概论、中古蒙古语)、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蒙古族现当代文学)。
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经过50多年的建设,教学科研水平和师资队伍综合实力方面在国内高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亦位居前列。
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师资队伍主要由蒙古语言文学系教师组成,部分课程由蒙古语言研究所和公共教学部等部门的研究人员和教师承担。
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 在“基地”、“文理综合”、“基里尔蒙古文”三个方向招收学生,以培养扎实掌握蒙古语言文学基本知识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蒙古语言文学基础知识,扎实掌握有关蒙古国语言、文学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知识并具备基里尔蒙古文应用能力,能够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等机构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实际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1.扎实掌握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兼备中外语言文学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能够阅读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古典文献,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
3.具有基里尔蒙古文的扎实基础,熟练运用基里尔蒙古文从事相关工作;掌握蒙古国社会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具有一定程度的外语能力;
5.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并具备适应社会变化和发展的基本能力。
四、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蒙古国概况、蒙古史、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写作学
六、专业核心课
现代蒙古语、基里尔蒙古文基础、基里尔蒙古文应用、蒙古国现代文学、蒙古文化史、蒙(基里尔)汉互译理论与实践、蒙古族现当代文学史、蒙古族古代文学史、中古蒙古语
七、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学年论文/实践性环节2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第二课堂4学分,共10学分。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48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2学分,占总学分的35%;专业教育课86学分,占总学分的58%,包括专业类基础课27学分、专业核心课29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30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占总学分的7%。
(二)必修课96学分,占总学分的65%;选修课42学分,占总学分的28%。
(三)实践教学环节24学分,占总学分的16%。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