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金融、保险实际工作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在保险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实际业务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保险精算、社会保险、保险法、保险经济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理财规划、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工程学。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各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监管、社会保障等机构从事保险或风险管理的实际业务工作,也可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务或相应的经济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