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⑴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者,我院将予以发放《2018年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持《2018年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⑵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9 00:25
202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7 03:30
2024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4-03-29 14:35
2023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3-07-20 19:16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3-05-19 01:32
2022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2-06-29 21:57
2021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07-1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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