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
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经济与金融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熟悉中国经济运行与改革实践,能够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金融职业道德,较强的金融服务意识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经济分析、金融服务、投融资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经济学、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国际金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