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邮政编码:110122)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6、办学性质: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3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2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722万元,图书51.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由于工程测量技术、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数字测绘方向)野外作业,环境艰苦,女生慎报;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技术方向)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安全方向)

3

520102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3

520107

公路监理

3

520107

公路监理(安全工程方向)

3

560303

基础工程技术

3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3

540604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数字测绘方向)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560302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3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52011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

520112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3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10402

印刷技术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580406

汽车整形技术

3

580414(辽)

汽车定损与评估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620107

保险实务

3

620107

保险实务(保险理赔方向)

3

620107

保险实务(保险经纪方向)

3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5203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

620401

市场营销

3

520101

公路运输与管理

3

620405

电子商务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20606

港口与航运管理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303

计算机通信(交通信息技术方向)

3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590108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

3

590108

软件技术(WEB应用开发方向)

3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670305

影视动画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40107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加拿大百年应用文理与技术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辽宁省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大专文凭。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调档,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2014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 89708730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ncc.edu.cn

E-mail:lncczsb@163.com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1 00:00
2020年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0-06-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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