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 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隶属于文化部,2000 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
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舞蹈教育教学改革,现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下设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学院(下设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公共基础部)、教育学院,与研究生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院、青年舞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共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员工近600人,全日制在校生近2400人(本科生1300余人、研究生近200人、附中学生800余人),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生约5000余人,舞蹈考级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5万余人,有近50万学生参加舞蹈等级考试。
建校60多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遵道崇德,天地人和,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校训为引领,以“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为工作目标,以引领和推动中国舞蹈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己任,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
学校基本定位:教学研究型舞蹈高等学府。
服务定位:立足首都,服务全国,面向国际,服务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舞蹈文化建设。
功能定位:舞蹈人才培养基地,舞蹈学术研究基地,舞蹈作品创作基地,舞蹈文化传承创新基地,舞蹈文化艺术智库。
学科定位:重点发展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推进舞台科艺、艺术管理、媒体科技与舞蹈人体科学等相关学科建设,努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学科体系。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基础扎实、素质全面、适应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舞蹈文化人才。重点是培养舞蹈表演、编创精英人才和舞蹈教育、研究高级人才。
党委书记 王旭东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分管党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联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
党委副书记、校长 郭磊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学科建设、合作办学、国际合作交流和审计工作。分管党院办公室、审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青年舞团。联系中国古典舞系。
党委副书记 刘岚
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工作、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和人事工作。协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工会、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联系创意学院。...
副校长 张强
负责安全稳定、后勤服务、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网络信息工作。分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部(处)、后勤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联系芭蕾舞系。
副校长 邓佑玲
负责科研管理、学术建设、学术委员会、研究基地和研究所建设工作。协管发展规划工作。分管科研处、学报编辑部、舞蹈研究所(中国舞蹈博物馆)。联系人文学院。
副校长 王伟
负责研究生工作、舞蹈考级教育、继续教育工作。协管学科建设工作。分管研究生部、图书馆。分管并联系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院。
纪委书记 张盈
主持纪委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监督职责。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监察工作、信访工作。协管审计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音乐剧系、国标舞系。
副校长 许锐
负责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实践教学工作和附中工作。分管教务处、教学实践中心、附中。联系附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