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新闻传播事业,掌握有声语言传播相关知识与技能,能够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中从事播音主持、广告影视配音和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宣传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通过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基本技能的学习,使得学生牢固树立“桥梁纽带”及“喉舌”观念,以“三贴近”为基本原则,努力实现“德才兼备,声形俱佳”;掌握中国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与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表达规律和创作技巧,熟练掌握节目制作技能和电子信息技术,能够适应一线要求独立完成节目的“采、编、播”;具备相当的语言功底,做到“有稿播音,锦上添花;无稿播音,出口成章”;达到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应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英语表达能力;具备体育理论和主要运动项目的基本知识,并能在播音与主持工作中很好地综合运用。
3.主要专业课程:播音发声、普通话语言、广播节目主持、新闻播音、综艺主持概论、文体作品演播、栏目创意策划、商业主持与活动统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