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坚持“培养、引进、外聘”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大高层次师资引进力度,促进学科梯队建设,完善教师培养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学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切实使教师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符合度上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学院师资队伍能适应教学及学科发展需要,年轻后备力量充足,作为教学科研骨干的中青年教师相对稳定,“双师型”教师比例适当,学科梯队已现规模,在教学科研特别是学科建设方面较好地发挥了“领军”作用;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基本合理,发展势态良好,为教学科研及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 师资队伍数量充足
教师是学校的办学主体,足够的师资队伍数量是其基础。为此,我院出台了《齐鲁理工学院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若干意见》、《齐鲁理工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等文件,采取发布人才招聘启事,参加各类招聘会,发动二级学院通过专家、教授的专业联系和从企业等多方位招揽本专业教师;目前我院有专任教师529人。
二、师资队伍学历层次高
学院采取包括引进应届毕业研究生、支持在职攻读学位等多种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原则上只引进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目前,在全院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6人,占教师总数的0.95%;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326人,占教师总数的61.63%,合计占教师总数的62.76%。
三、师资队伍结构合理
教师结构是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目前我院专任教师529人,其中30岁以下190人,31-59岁199人,60岁以上140人,符合民办院校人才建设基本规律;具有高级职称185人(其中正教授65名,副教授81名,其他高级职称39人),占教师总量的 35%;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332人,占教师总数的62.76%。教师总量适当、结构比例基本合理,适应学院目前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及发展需要。
四、“双师型”教师达到一定规模
为加快我院“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步伐,学院制定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规划与培养措施》,出台了《“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积极创造条件,加强 “双师型”人才的培养,重点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企业实践,依托企业采用岗位培训、挂职顶岗、跟班研讨、导师带徒等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践本领与工程技能。同时,广开人才引进渠道,引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职人员充实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促使教师由单一教学型或生产实践型向教学、生产实践一体化的“双师型”人才转变。通过上述努力,我院目前专任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
为满足专业实践教学,我院在企事业单位聘任了一定数量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或指导实践教学,以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五、师资队伍的管理模式日趋科学化
学院不断加强和完善教师科学考核机制,下发了《齐鲁理工学院专职教师管理规定》、《齐鲁理工学院教师考核办法》、《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等专门文件,明确了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要求,把教学质量作为考核教师工作和聘任教师职务的关键条件,积极推进民办学校职称评聘工作,广泛调动了广大教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
六、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健全
通过采取激励与约束并存的管理方式,学院出台了《齐鲁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规划与措施》、《齐鲁理工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培养办法》、《齐鲁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学位进修规划》、《齐鲁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学位进修管理办法》、《齐鲁理工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齐鲁理工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与培养措施》《齐鲁理工学院关于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定》,积极选送新入院的青年教师到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去学习;每年举办两到三次新职工培训,特别注重青年教师的培训;选送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好、有发展前途的青年教师进修更高层次学位;或去企业顶岗挂职锻炼,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体系。
学院先后选派46名教师进行了提高学历层次培养;选派49 名教师去企业参加实践顶岗锻炼;选派了近百名教师参加国家教育部的网络培训;并多次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参训人数达260余人次。
七、师资队伍发展趋势良好
近年来我院新进教师学历层次和数量有明显提高,结构比例渐趋合理,特别是研究生目前已达62.76 %,发展趋势良好。“双师型”教师的总体专业素质不断提高,有力的支撑了学历教育与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
八、良好师德蔚然成风
为培养一支从严治教,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学院坚持“以德为先、从严治教,依法治院”的方针,建立了《齐鲁理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发了《齐鲁理工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人为本的主题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