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作曲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以及出版和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作曲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
培养单位:
音乐学院。
修业年限:
五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中央音乐学院
本科|艺术类|公办|211工程|双一流
天津音乐学院
本科|艺术类|公办
天津美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