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舞蹈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舞蹈史、中外民舞蹈理论、舞蹈美学、舞蹈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历史和理论的基本知识,接受一定舞蹈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舞蹈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能力。
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专业方向:
舞蹈教育、民族舞蹈传承。
培养单位:
舞蹈学院。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