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毕业生就业
我校毕业生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办法自主择业。为了帮助毕业生就业,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及时公布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等一系列措施,指导毕业生积极就业。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毕业生理论和实践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性强,具有应用型特色,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连续5 年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北京大学
本科 | 综合类 | 公办 | 211工程 | 985工程 | 双一流
内蒙古大学
本科 | 综合类 | 公办 | 211工程 | 双一流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