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授予文艺学学士。
专业教育主干课程:钢琴基础、音乐名著欣赏、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指挥、合唱、作曲理论、艺术实践课、艺术实践教学活动、专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音乐专业理论素质及较广博的艺术知识与素养,并掌握音乐表演专业中某项专门技能,有较高演(唱)奏及合作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
就业方向:可在社会文艺团体、文化事业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部门从事表演、艺术指导、教学、管理等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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