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服从江西省录取批次安排。执行江西省划定的分数线。  第十二条: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江西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德育考核合格。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10 00:20
2024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9 21:37
2023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3-06-17 20:13
2023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3-06-13 19:05
2021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07-1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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