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类各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大类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
专业分流后收费标准:
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从三年级起400元/学分,每学年约40个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50,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拟定19,500元/人·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⑦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