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治安学总论、交通管理概论、消防管理概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安全防范技术、户政管理、危险物品管理、保卫学、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反恐形势与政策、公安群众工作等。
本专业文理兼招,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