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提醒
2020-11-18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2月5日、12月19日、12月20日举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2月5日 (星期六) |
8:30起 (每场10分钟) |
英语口试(等级性考试) |
12月19日 (星期六) |
9:00—10:00 |
语文(合格性考试) |
10:05—10:45 |
语文(等级性考试) |
|
13:00—14:00 |
数学(合格性考试) |
|
14:05—14:45 |
数学(等级性考试) |
|
12月20日 (星期日) |
9:00—10:00 |
英语 (合格性考试,含听力测试) |
10:05—10:45 |
英语(等级性考试) |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各考点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所有工作人员均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现就考生参加上述考试做如下提醒:
1.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从11月21日前,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英语口试)》(见附件1)。
2.参加笔试科目的考生从12月5日前,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笔试)》(口试、笔试承诺书均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
3.考生须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6.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不得参加本考试,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后1个月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7.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8.考生入场,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保存。
9.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或于考试期间发热的,将按照防疫相关程序进行处置,请考生与家长予以配合。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1.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感谢考生与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预祝各位考生在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附件:
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英语口试)
2.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