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05-10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凡今年未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以上的社会人员(包括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人员)均可报考。有关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报名。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应届生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19日。其他人员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2日。
(三)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报考分“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职扩招”“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三类,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准确选择。
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四)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其中,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现场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本省户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2.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各考试项目的费用。
3.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职扩招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4.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职扩招”考生参加6月全省统一的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具体考试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考试。
三、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职扩招”考生录取安排在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完成后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由招生院校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相关规则择优录取。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