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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1-04-25

一、总 则

1.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具有66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建,以工科为主,涵盖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和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

3.学校中文全称为河南工业大学,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0463。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占地总面积193.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6.2万平方米;拥有莲花街、嵩山路、中原路三个校区,主校区为莲花街校区。

4.学校现有74个本科专业, 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备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和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

二、组织机构

5.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6.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

7.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8.学校2021年本科计划在30个省(区、市)招生,专科计划只在河南省内招生。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9.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教学厅[2011]5号),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线上生源,顺延录取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学校调节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平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四、招生录取

10.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按照有关省(区、市)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优先的规则,确定投档比例、补档及征集志愿。

11.分配录取专业时,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实行分数优先前提下的志愿优先原则。即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优先分配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再分配因考生投档成绩低而导致专业志愿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志愿考生的专业,若专业服从调剂,则向剩余相近专业调剂录取,对于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专业只能在其所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专业计划录取额满,且不同意专业调剂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进行退档。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2.在分配录取专业时,如果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3.高考改革省(区、市)考生分配专业时,应符合学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专业(大类)选考科目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1B1C,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新疆哈密地区的定向计划,只招收哈密地区且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

14.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设有5个招生专业类:粮油食品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和食品质量与安全3个专业)、机械类(包含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车辆工程3个专业)、材料类(分子材料与工程与复合材料与工程2个专业)、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包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和广告学3个专业),学生在大类下经过1~2年打通培养后,选择确定专业方向。

15.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加试徒手画,对于徒手画测试不合格的新生,将对其进行专业调整。

16.报考本科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及联合办学的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录取以各省(区、市)的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遵照各省(区、市)招办投档规则,录取以各省(区、市)招办到档数据为招生依据;其他省(区、市)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7.符合加分条件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原则上按各省(区、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18.身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

五、附则

19.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根据政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只安排英语教学,不设其他小语种教学。

20.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本科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金融学、法学等11个优势专业学费上浮10%;与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大学)、英国瑞丁大学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与中国台湾中原大学联合办学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专科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800-1100元/生·年。

21.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勤、减、免、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22.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准予毕业,由河南工业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23.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4.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25.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招生形式与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在全国各省(区、市)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形式录取新生。

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大学

学校网址:http://www.haut.edu.cn/

电子邮件:zb@haut.edu.cn

学校地址: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100号(莲花街校区)邮编:450001

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嵩山路校区),邮编:450052

郑州市中原西路195号(中原路校区),邮编:450007

咨询电话:0371-67756015 67756016 67756017 6775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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