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高考改革方案最新公布 2021年高考3+1+2模式
2019-04-24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3日相继发布了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8省高考改革方案出炉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3日相继发布了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从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方案明确,从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同时,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8省市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方案还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
“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是为了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学生将不再简单被划分为文科生、理科生,而是更加多元,可以在多个组合中选择其一。”各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高考方案,将让学生拥有更多选择权。
“3+1+2”模式有何不一样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3+1+2”的选考科目方案是8省市在借鉴先行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的结果。
从2015年启动调研至今,江苏省举行了近80场调研和征求意见会议,针对方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听取多位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以及相关教育和测量领域专家对“3+1+2”方案进行可行性、科学性论证。
从总体上看,“3+1+2”方案与先行试点省份的“3+3”方案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完全一致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了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更好满足当地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需求。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于涵:
从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开始,彰显“选择性”的教育理念就始终体现在各项举措实施和完善的过程中。在选择性的维度上,我们既要保证个体选择的自主空间,又要顾及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局部上的刚性限制,更要体现国家整体和长远的利益。“3+1+2”模式虽未给予考生在六门科目内完全充分自由选择,但可以在物理和历史两门,及其他四门中进行有条件的选择,且后者4选2,是文理完全打通的,选择组合达12种,比改革前仅文综或理综两个组合的选择性大大提升,也比较符合8省市的实际情况。同时,虽然在选考科目中物理和历史只能2选1,但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考中,物理和历史都是必修必考科目,学生都必须达到高中基本教学要求,基本知识结构是完整的。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郑庆华:
与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相比,“3+1+2”模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生和高校之间的相互选择提供条件和动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成绩怎么算: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
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实行等级赋分,主要是基于学生选考的科目不同、各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各科目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的原因,是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做出的。
举例来说,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成绩,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
第三批进入改革的8个省市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下组成联合专家组,邀请国内顶级数理统计分析领域的专家学者,借鉴前期试点省份经验,在对8省市历年高考成绩、录取数据进行分析、演算的基础上,通过数学建模,在接受度、区分度、拟全度、提升度以及稳定性和适应性的评价标准框架内,确定的8省市共用等级赋分办法,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统计与测量分会副理事长韩宁:
8省市基于过往数年的大数据,对高考录取中的各种潜在可能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模拟,选择了最适合本省市的参数设定方案,遵循“不让考生的单科排序改变”和“确保选考科目的合适权重,确保转换分数的良好区分度”的原则,保证了最大多数考生的利益,给考生和家长以充分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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