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
2021-05-11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已经公布了,小编已经将相关内容为大家整理如下,大家赶快来看吧!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依据各省2021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 执行我校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二)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
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
福建师范大学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9个、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有3个学科进入A类、12个学科进入B类,A类学科数、AB类学科数均位居福建省属高校第1位,A类学科数并列全国高校第4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