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
2021-05-12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大街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3.5万平方米(约合50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9平方米;师生比55.8;专任教师15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0.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5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086元;图书20.8万册,生均图书23.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