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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校址: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中段吉林市职业教育园区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500410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待定

500405

空中乘务

待定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待定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待定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待定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待定

570102K

学前教育

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九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

(2)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3)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5)空乘专业需取得我院“面试合格证”方可录取。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网址未加载通讯地址: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中段吉林市职业教育园区

联系电话:0432-69987881 15143268877

联系人:李老师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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