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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考生请注意!报考军校需满足这些条件和要求!

2021-06-19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政府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1〕112号),今年25所军队院校计划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741人(附件1)。为圆满完成招生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婚。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政治考核

(一)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统一领导,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程序。1.考生自行向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申领《政治考核表》(附件2),或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下载打印(需符合规定样式,双面打印),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2.县级人民武装部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相关要求,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程序标准,做好考生政治考核工作。各军分区(警备区)负责收集《政治考核表》,上报辖区内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3.省军区负责在投档录取前将政治考核和军检结论反馈省教育考试院。

(三)时限要求。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27日公布军检名单前,政治考核结果均有效,个别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月2日。超过最后时限政治考核结果无效,视为自动放弃军校报考资格。

三、军检

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指导相关军分区(警备区)组织实施。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具体工作实施由军委后勤保障部指定的军队体系医院负责完成。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统一编组,分片实施。

(一)确定参检考生名单。6月27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根据考生志愿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科类和性别,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3倍比例,划定各招生院校军检控制分数线,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公布军检相关信息。6月25日前,省军区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军检日程安排、体检医院和咨询电话,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事项。6月27日,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公布军检分数线、入围考生名单。考生本人及时自行查询是否进入军检名单,也可向当地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问询。7月6日前,省军区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军检合格名单。

(三)划片组织军检。军检计划安排在6月28日至7月2日期间进行。全省共划设2个军检片区,①凉山片区:凉山、攀枝花上线考生,在西昌市战略支援部队第27基地医院组织军检。②成都片区:其余各市(州)上线考生,在成都市西部战区总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组织军检。相关军分区(警备区)会同承检医院,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附件4)对参检考生实施军检。进入军检名单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和公布的日程安排在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组织下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考生进入面试体检区域前,必须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若考生体温超过37.3℃或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显示,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区域;若考生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症状,将立即停止面试体检,进入专用隔离区观察。西部战区总医院将专门安排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做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检测结果为阴性,将继续组织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若为阳性,按国家有关新冠肺炎治疗程序办理并集中安排在隔离检测点进行面试体检。

(四)严格军检把关。认真落实面试组负责人制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各种人情干扰。参检考生由学校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不得由其他个人私自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凡在非指定军检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了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军检现场分别由成都警备区、凉山军分区组织;现场组织军检军分区(警备区)、考生所在军分区、体检医院三方组成体检监督复议组。军检中,现场可得出结论的军检项目,应将该检查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提出申诉,由省军区负责仲裁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均不组织复检,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通报考生学籍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投档录取开始前,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公布,考生应及时在网上或通过所在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军检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考生在体检时要向医生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凡因故意隐瞒病史而被军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录取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

(一)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不区分类别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科类、专业,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二)录取。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专业合格情况、考生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符合投档条件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自主招生控制线;数量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面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在政治考核、缺招专业军检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报考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三)退档。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8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的格式向省军区提供各军队院校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名册。录取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给各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军检表,由省军区寄送各院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军地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成都警备区、凉山军分区要牵头成立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军事主官担任军检工作负责人,承检医院主要领导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本片区军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承检医院要严密组织实施军检工作,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医院对军检结论负责。要加强对军检现场的管理,加强警戒警卫力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军检工作安全顺利。

(二)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的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确保政治考核和军检面试质量。主检医生要严格按标准检查规定项目,规范填写体格检查情况。招生工作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新生入学复查复审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倒查”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在军校招生中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违者一律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家长参与监督制度,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每天随机抽取5名家长代表进入军检现场,监督军检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设立监督举报和申诉复议电话,分别为:028-85156581、86686192。

(四)强化疫情防控。各级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军队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考虑属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和招生工作安排,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及时向考生通报参加军检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5),督促考生做好自我监测防护。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要准确掌握参检考生病情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置异常情况。各参检考生要向当地人民武装部如实报告个人情况,配合承检医院完成检前筛查。面试体检期间考生家长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对故意隐瞒病情或不服从管理、影响军检秩序的考生和考生家长,将取消考生参检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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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1年军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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