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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工作问答

2021-06-19

1.你校2021年的招生规模如何?

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6220人、预科454人,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预科面向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计划中有281个国家专项计划,面向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你校是否只招少数民族学生?

根据国家民委有关要求及学校办学宗旨,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在部分省份学校单列普通本科计划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不受民族成分限制,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3.你校普通本科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2021年,我校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等14个省(区、市)按本科批招生;在山西、内蒙古、江苏、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黑龙江、安徽、江西等15个省(区、市)按第一批本科招生,其中黑龙江和安徽2个省的部分专业为第一批本科招生;在陕西和吉林两省按第二批本科招生。

4.你校今年招生专业有何变化?

我校今年有82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其中有69个专业按22个专业大类招生。我校全面实施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人才培养制度,目的是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5.学校对于学生转专业有什么样的具体政策?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完成学业和更好就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一次转专业工作,在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一次专业(部分学院也接收二年级转专业学生)。部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具体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招录下一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上一批次专业;招录时享受加分等照顾批次、专业不能转入未享受同等政策批次、专业等。详情可查询学校《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9号)。另外,学校还提供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等学习方式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

6.你校对少数民族学生有何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少数民族学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配专业时也认可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7.你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措施?

我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学费减免、无息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校友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代偿等为补充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可以在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不能兼得。

(3)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劳动获取一定的收入,以解决生活困难,磨砺意志。具体操作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4)学费减免:符合学校学费减免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5)校内无息借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按规定给予无息借款。

(6)临时困难补助:本人或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事件等给生活带来临时性困难,在校生活难以为继者,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上报后,学校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7)学生救助基金:身患重症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生救助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8)社会资助:由社会爱心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出资者的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在特别困难学生中确定,品学兼优者优先。如上海慈慧基金会西部助学“春华秋实”助学金、“广发希望慈善基金”奖学金、宁夏慈善燕宝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夜郎奖学金等。

(9)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0)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三是毕业后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

8.你校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情况如何?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创业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学科竞赛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连续多年跻身全国百强高校。近年获“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湖北省省级创业学院”“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

我校是全国第一批推进创业教育的高校,建构了石榴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五级双创孵化体系,形成“育种-育苗-育树-育果”四级双创人才培育机制。学校将每年4月定为“创新创业活动月”,组织开展“创业微路演暨一分钟奇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青春大赛”“南湖创业大讲堂”“大学生创业集市”“青年创业精英面对面”“新创企业门诊”“双创项目成果巡展”等系列活动,年参加人数15,500余人。我校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学科或跨学科竞赛300余项,参赛学生每年达到2万余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每年2000余人次;每年支持300余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孵创业团队200余家。2021年,武汉市“学子留汉”工程首批武汉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在我校设立,并成功开展就创业服务工作。

9.你校近年的就业情况如何?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以服务社会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为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搭建平台。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平均保持在90%以上。我校毕业生以勤恳的敬业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等地区就业创业、建功立业,到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毕业生考研、出国(境)深造率超过26%,逐年提升。

学校每年举办各类宣讲会、招聘会800余场,提供岗位数近30万个,重点单位进校招聘数量持续增加。学校深入开展校校、校企和校地就业合作,主动对接生源地人社、招才部门,发挥校友力量,积极开展校地就业合作;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校企就业合作;主动与复旦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高校深化校校就业合作,为促进和帮助学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机会。毕业生就业流向与国家的“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发展布局高度契合,主要集中在湖北省、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西部等地区,涉及电力、电信、民航、航运、金融、文化、教育等多个重点行业和电子信息、建筑、新能源、新材料、化工、科技等多个重点领域。

10.你校近年的国际交流情况如何?

我校已与60余所国外高校和8所港澳台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加入了“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等高校联盟组织。学校与合作院校开展师生交流、科研合作、培训等多领域合作,学生交流项目主要有一学期、一学年等非学历交换项目,“2+2”本科双学位项目,“3+1.5”本硕直通项目及线上修读国外名校课程等项目。学校探索建设有“软件工程国际实验班”、“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高层次国际化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中美合作办学“英语教育硕士”等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自2019年起,学校每年预算拿出一千万元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

学校是首批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院校之一,1990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开设针对来华留学生的工商管理(全英文授课)、汉语国际教育两个本科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近年来累计招收和培养了30多个国家的近1000人次来华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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