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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理工大学高考录取分数线

2020-08-27

很多家长和考生们都想知道2020年重庆理工大学的高考分数线,本文给大家整理了分数线的具体要求,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庆理工大学分数线

(持续更新中)

省份 批 次 投档线最低分 录取状态
重庆 艺术类本科批A段 213.16(综合分) 已结束
河南 艺术类本科批A段 231.6(综合分) 已结束
重庆 国家贫困定向 理工类 514 已结束
文史类 545
北京 本科普通批 001组(不限科目) 503 已结束
天津 本科普通批 001组(选考物理) 597 已结束
002组(不限科目) 590 已结束
山东 常规批 553 已结束
辽宁 本科批 理工类 554 已结束
广东 本科批 理工类 526 已结束
文史类 533 已结束
青海 本科一段 理工类 432 已结束
文史类 474 已结束
河南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602 已结束
文史类 583 已结束
江西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574 已结束
文史类 567 已结束
重庆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506 已结束
文史类 545 已结束
贵州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544 已结束
文史类 569 已结束
安徽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590 已结束
宁夏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445 已结束
甘肃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513 已结束
海南 本科普通批 001组(选考物理) 606 已结束
002组(不限科目) 612 已结束
003组(选考化学) 601 已结束
河北 本科批 理工类 586 已结束
文史类 564 已结束
重庆 地方农村专项 理工类 500 已结束
文史类 538 已结束
四川 艺术类本科一批 254.67(专业分) 已结束
四川 本科一批次 理工类 585 已结束
文史类 549 已结束
江苏 本科二批次 理工类 348 已结束
文史类 341 已结束
内蒙 本科二批次 理工类 489 已结束
文史类 509 已结束
广西 本科二批次 理工类 509
文史类 507
贵州 本科二批次 理工类 491
文史类 551
安徽 本科二批次 理工类 532
文史类 549
福建 本科批 理工类 528 征集中
文史类 546
上海 普通本科批 001组(选考物理) 403 征集中
002组(不限科目) 451
浙江 普通本科批

正在进行中

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更多分数线信息请关注学校官网。

重庆理工大学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三)专业录取

1、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5合格(必测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江苏省投档原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

(五)报考条件

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我校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

(六)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两个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三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药学类(含药学、制药工程两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三个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两个专业)。

(七)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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