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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录取线

2021-09-27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年湖南省本科三批艺术类录取线

专业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低分与省控线之差

音乐学(师范)

音乐文

765

624

656.9

22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文

596

569

579.0

8

环境设计

美术文

681

569

585.0

8

舞蹈编导

舞蹈文

707

576

622.3

3

音乐学(师范)

音乐理

619

584

601.2

37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理

517

494

502.8

12

环境设计

美术理

529

498

510.3

16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本科录取线

省份

专业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低分与省控制线之差

江西

舞蹈编导

艺术文

507

499

503

83

云南

舞蹈编导

艺术文理

671

630

650.5

70

安徽

环境设计

艺术文理

662

659

660.5

3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理

672

662

667

38

贵州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理

721

644

682.5

82

音乐学

艺术文理

638

615

628.3

127

录取规则 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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