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电竞logo > 湖南高考 > 湖南大学介绍 > 湖南大学动态 >正文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1-09-30

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无限制
校内资助 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 1000-3000元/人,一学年不超过40000元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 每年:特等2000元;甲等1500元;乙等1000元;丙等5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17%(特等1%,甲等3%,乙等5%,丙等8%)
培优奖学金 80-300元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专项或特别奖励、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义工、志愿者活动等方面先进个人。 三好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总数的10%。其他评优评先按有关规定执行。
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60个岗位
学费减免 减免2000—8000元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无限制
助力成长资助 创新创业资助 院级1000元/个省级10000元/个 1.院级、省级立项项目资助。 无限制
就业补助 2000元/人 到新疆、西藏地区就业学生补助 无限制
校友基金 1000-10000元/人 按学院贫困生基金的管理条例实施 无限制
其他社会资助 根据捐赠企业或个人的捐赠金额确定 按资助章程的要求和办法实施
市人社局提供的家庭经济贫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 1500元/人 建档立卡户、残疾、孤儿及有国家助学贷款者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点击查看湖南大学动态更多内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