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通学院(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2-05-14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沧州交通学院
2.学校代码:14202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6.学校简介:
沧州交通学院(英文名称: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于2008年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沧州交通学院,现有在校生18000余名,累计为国家输送优秀毕业生2万余人。学校坐落于渤海之滨——英雄城市黄骅市,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学校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全国大学生满意度50强高校”。学校专业设置以北京交通大学优势学科为基础,结合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有10个学院,开设3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特色,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为优势,工、管、经、文、艺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学科群。学校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建立“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理论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和具有创新创业意识,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学校先后荣获“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支持地方发展特别贡献奖”、“最佳人才培养奖”等多项荣誉;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中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中国民办教育百强”、“综合实力民办高校”等。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沧州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zsb.czjtu.edu.cn/)。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授予学位名称 |
考试 类别 |
学费标准 |
教学 地点 |
1 |
工商管理 |
40 |
2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2 |
酒店管理 |
40 |
2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3 |
工程管理 |
60 |
2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4 |
软件工程 |
7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5 |
物联网工程 |
7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6 |
自动化 |
6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7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8 |
土木工程 |
7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9 |
机械工程 |
6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10 |
车辆工程 |
6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四、录取原则
9.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0.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五、其他
12.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沧州交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沧州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4.本章程由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7-8887322/8887323
E-mail:zsbgs@czjt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cz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czjt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