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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0-11-26

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培养方向 层次 获得学位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配音、视音频节目主持人、记者 本科 艺术学学士
表演 影视表演、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学学士
音乐表演 古琴、声乐、古筝、笛箫埙、钢琴等 本科 艺术学学士
广播电视编导 摄影摄像、电视栏目编导、影视后期 本科 艺术学学士
环境设计 建筑环境景观设计、空间室内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学学士
视觉传达设计 平面设计、包装设计、数字艺术 本科 艺术学学士
广告艺术设计与制作 / 专科 /
环境艺术设计 / 专科 /

注:各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实际公布为准。

考试招生形式

2021年我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形式分为校考、统考和联考。

(一)艺术类校考招生主要涉及的省份和专业:

1.山东省:表演、音乐表演;

2.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3.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4.天津市:表演、音乐表演;

5.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6.黑龙江省:表演;

7.陕西省:表演;

8.吉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9.内蒙古: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11.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

(二)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涉及招生专业:凡我校投放招生计划未设立校考招生的省份,我校最终认可该省份省级统考或高校联考专业课成绩,其录取遵循该省份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报名条件

(一)取得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的普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品学兼优,热爱艺术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艺术功底。

(三)表演专业要求:热爱表演事业,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四)播音编导类专业要求: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的文学基础,身体健康,口齿清晰。

(五)音乐表演专业要求:热爱音乐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有一定的演唱技巧或乐器演奏技巧,乐器演奏主要为古琴、古筝、笛、埙、箫等乐器。

(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才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定于2021年2月中旬举行,初步拟在设有校考考点的省会城市进行现场考试,为减少考生聚集量,对于进行现场考试的考生我校将在2月上旬进行网络初选(根据各省报名人数决定),对于未设立校考考点的省份,我校进行“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设置情况将在我校招生网及“西安外事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此次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有可能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请关注后续通知。

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认定西安外事学院专业校考合格名单。

(二)我校在组织校考省份进行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四个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校考,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录取政策执行。其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的成绩。

(三)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 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统考或联考成绩,没有实行统考或联考的省(市、区),认可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

(四)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西安外事学院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艺术类或非艺术类专业。

(二)所有录取的考生,我校在开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我校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如有统一特殊规定,则按照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说明事宜以我校招生网及相关平台对外公告为准。

西安外事学院简介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92年的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2000年5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5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外事学院”。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2月成为陕西省一流民办高校建设单位。2018年12月成为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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