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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2023-04-14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学院成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7年立项建设“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认定为全国200所“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跻身自治区职业教育第一梯队,学院发展迈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学院因自治区的交通而生、因行业而兴、因行业发展而强。建校近70年以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行业发展,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建设,先后为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培养人才近8万人,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建设的主力军,大批优秀人才已经成为交通行业各条战线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学院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摇篮”,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校园占地858.73亩,建筑面积22.9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6.47亿元,馆藏文献9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5亿元。目前,全日制各类学生11215人(高职10566人、中职95人、技工266人、本科288人)。教职工专任教师458人、博士7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3人、硕士238人、正高19人、副高90人、“双师型”教师219人。学院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1名,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教练员1人、世赛全国选拔赛裁判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1名、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名,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1名、自治区教学名师3名,自治区教学能手3名,自治区天山英才3人,自治区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军人才1名,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英才6名,建成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自治区双师培养基地1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创新工作室2个,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2个。学院实习实训条件优越,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校内理实一体实验实训室109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1个,校外实训基地228个,可容纳4500人开展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学院紧紧围绕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与交通强国试点省区建设需求,设有道路桥梁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工程学院、人文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土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能源与动力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5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办的应用型本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智能交通技术等3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覆盖了公路、铁路(轨道)、水运(海事)、邮政(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领域,获批教育部高水平骨干专业项目认定10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发展项目2个、自治区首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自治区建设“教育强区”的战略思想,主动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和交通强国新疆区试点建设,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在自治区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学院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第45届、46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交通运输实训基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2020年12月31日,由学院牵头,政、行、企、校共42家理事单位共同组建新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挂牌成立。

“十四五”时期,学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立足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双高’、五年进本科”的发展战略,以教育现代化为指引,以内涵式发展为途径,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提高学院办学治校能力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成“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国内知名、文明开放、师生幸福”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三章 考试及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考试及录取工作。

考试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综合素质评价为线上面试,时间4月9日至12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官方微信通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执行招生计划情况。

1. 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确填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女生;

4.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4月17日至4月21日。(公示平台:www.xjjtedu.cn以及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确认:4月22日10时至4月24日18时 ,拟录取考生需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2023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6月1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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