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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05-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成绩优异,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980名。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人工智能(竺可桢学院图灵班) 8 物理
信息安全(竺可桢学院图灵班) 6 物理
机器人工程(荣誉项目) 5 物理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2 物理
自动化 10 物理
信息工程 10 物理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 物理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10 物理
生物医学工程 33 物理
工程力学 18 物理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20 物理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5 物理
车辆工程 8 物理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21 物理
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 30 物理
城乡规划* 5 物理
建筑学* 8 物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 物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 30 物理
生物工程 12 物理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2 物理
物理学 15 物理
心理学 20 物理
化学 25 物理
生物科学 10 物理
生态学 7 物理
地理信息科学 10 物理
大气科学 16 物理
地质学 22 物理
环境科学 10 物理
环境工程 10 物理
海洋工程与技术 12 物理
海洋科学 11 物理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5 物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25 物理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40 物理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40 物理
智能体育工程 12 物理
医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巴德年医学班) 10 物理与化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10 化学与生物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5+3”一体化培养) 10 化学与生物
口腔医学(“5+3”一体化培养) 5 化学与生物
临床医学* 10 化学与生物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40 化学与生物
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 20 化学与生物
预防医学* 20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药学 30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农业资源与环境 15 物理或化学
农学 8 物理或化学
茶学 8 物理或化学
植物保护 8 物理或化学
园林 8 物理或化学
园艺 10 物理或化学
动物科学 12 物理或化学
动物医学* 10 物理或化学
农业工程 11 物理或化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10 物理或化学
古典文献学 10 历史或地理
会计学(智能财务班,荣誉项目) 8 不限
工商管理 8 不限
政治学与行政学 15 不限
社会学 15 不限
行政管理 6 不限
农林经济管理 6 不限
劳动与社会保障 6 不限
土地资源管理 6 不限
教育学 24 不限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 不限
金融学(竺可桢学院人文社科实验班) 5 不限
法学 5 不限

注:1.录取到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到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6万元/人·学年。

2.医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巴德年医学班)为竺可桢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专业;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临床医学(儿科方向,“5+3”一体化培养)、口腔医学(“5+3”一体化培养)实施“5+3”一体化培养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标注*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4年。

3.机器人工程、会计学(智能财务班)2个专业为荣誉项目,荣誉项目是浙江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是浙江大学荣誉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录取到荣誉项目的学生,不再参与首轮竺可桢学院和其他荣誉项目的选拔。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bgpt.zdzsc.zju.edu.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提示,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信息,完成报名。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7日

3.申请材料: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我校仅对报名成功的材料予以初审。

(1)《申请表》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

(2)《个人陈述》主要阐述考生报考浙江大学理由,个人未来发展规划,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若无获奖情况可不上传)。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综合考生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考生入围面试专业。初审结果于5月27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三位一体”测试和录取资格。

2.学校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面试,不参加我校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和录取。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6月中旬;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和考生告知书,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递交经考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告知书。

3.入围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资格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23年5月27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5月27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0日以后。

5.面试时间:2023年6月中旬。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10门科目,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分、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在7月8日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被香港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被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录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均报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不低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具体转专业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学院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若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政策。

5.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6.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7951001(招生办);0571-87572523(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0571-87572813(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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