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华中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3-05-312023华中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湖北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设计学类本科生115人,文、理(或历史、物理科目组合,下同)兼收。其中,环境设计专业50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25人,产品设计专业40人。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省份 专业 |
北京 |
江苏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环境设计 |
2 |
4 |
5 |
0 |
7 |
20 |
7 |
5 |
数字媒体艺术 |
0 |
2 |
3 |
0 |
4 |
10 |
4 |
2 |
产品设计 |
0 |
2 |
5 |
2 |
5 |
15 |
9 |
2 |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科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拟面向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招收25人,文、理(或历史、物理科目组合,下同)兼招,学制4年。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省份 |
河北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甘肃 |
计划数 |
2 |
2 |
3 |
13 |
3 |
2 |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科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音乐表演专业:
我校根据艺术学院专业办学需求及各省份艺术统考规则,音乐表演专业拟面向湖南、河北、辽宁、陕西、甘肃、湖北招收38人,文、理(或历史、物理科目组合,下同)兼招,学制4年。
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省份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合计 |
1 |
湖南 |
小提琴 |
1 |
14 |
大提琴 |
2 |
|||
单簧管 |
1 |
|||
西洋打击乐(仅招收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项目) |
2 |
|||
二胡 |
1 |
|||
古筝 |
2 |
|||
扬琴 |
2 |
|||
琵琶 |
1 |
|||
美声 |
1 |
|||
民族声乐 |
1 |
|||
2 |
河北 |
小提琴 |
1 |
10 |
萨克斯(古典) |
1 |
|||
二胡 |
1 |
|||
小号 |
1 |
|||
圆号 |
2 |
|||
长号 |
2 |
|||
琵琶 |
1 |
|||
巴松 |
1 |
|||
3 |
辽宁 |
中提琴 |
1 |
6 |
小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双簧管 |
1 |
|||
美声 |
2 |
|||
4 |
陕西 |
长笛 |
1 |
4 |
萨克斯(古典) |
1 |
|||
竹笛 |
2 |
|||
5 |
甘肃 |
小提琴 |
1 |
2 |
中提琴 |
1 |
|||
6 |
湖北 |
民族声乐或美声 |
2 |
2 |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科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专业:
(1)我校2023年不组织设计学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5)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我校2023年不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1)我校2023年不组织音乐表演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科类录取控制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4)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