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4-03-29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工作
(一)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为60%和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应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规模和计划数。退役大学生计划属专项招生,单独录取。拟录取结果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研招办提交《体格检查表》(六个月以内的“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含照片、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且加盖医院公章)。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检查表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七)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