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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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院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学院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报考时,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若各批次投档完成仍生源不足,学院将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剩余计划进行调剂。
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学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摄影等艺术类专业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若无明确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各专业不限制语种,但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