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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4-06-05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可追溯到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2年设立的图画制图系。1953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学院图画系。1985年,华中师范学院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恢复美术系, 2004年成立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专职教师66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0人;25人拥有博士学位,占教师总数的38%。拥有“湖北名师工作室”、“信息化教育空间整体设计”2个省级教学团队。多名教师获评湖北名师、桂苑名师。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省级社科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CSSCI、北大核心等重点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累计70余篇。

学院拥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环境设计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另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近50人。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都保持在90%以上。

学院设有三个系,分别为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成立有文化与教育建筑研究中心、当代艺术研究所、美育研究中心、长江创意设计研究院等4个校级研究基地。主办《美育研究》集刊。

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与研究的重要基地,美术学院人才培养和创作研究成绩斐然。师生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美展、全国版画展、北京国际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展、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全国作品展、百家金陵画展等全国各类专业展览上百件。出版专著、画册、教材等数十部,获得省市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10余项。

新时代美术学院以党建为引领、以育人为核心,突出美术教育办学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坚持改革创新,勇毅前行,力争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的美术教育、美术创作与设计应用兼备的研究型学院。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美术学(公费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说明: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2.招生省份及计划:177人

省份

美术学

(公费师范)

绘画

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湖北

26

6

17

湖南

3

3

6

江西

2

0

6

安徽

3

2

2

广东

0

3

9

河南

5

6

7

广西

1

2

6

山东

2

2

3

河北

1

4

7

山西

2

0

4

云南

0

2

0

四川

3

0

4

重庆

3

0

0

福建

12

0

0

辽宁

7

0

0

贵州

6

0

0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云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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