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体育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2024-06-05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培养卓越体育师资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设有体育系、公共体育系,2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招生授权、博士招生授权,并设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现了本科生到博士后全面贯通、学科丰富、层次完备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在中国软科的最新排名中,学院位于全国体育学科第10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研究领域广泛。现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湖北省高校“教师名师”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学术声誉的专家学者。师资队伍中,现有国际、国家级裁判18人,世界冠军1人。
学院科研实力强劲,学术成果涌现。近年来,学院相继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30余项,累计科研项目经费超过3000余万元。获得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政府奖励10余项,获得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10余项。
学院人才培养完善,质量逐年提升。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马丹、羽毛球世界冠军李茵晖等一大批优秀校友。2023年全院学生荣获国际获奖14项、国家级及以上荣誉100余项、省级及以上荣誉200余项,获奖总人次400余人次。
学院立足专业优势,重视社会服务。学院为国家游泳队、花样滑冰队、跆拳道队等国家队备战多届奥运会提供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工作,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第三十届奥运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二等奖。获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研究基地,多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始终秉承“以生为本,以师为先”的办学理念,立足中南,面向全国,辐射世界,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学科基础雄厚、术科亮点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培养基地。
一、招生计划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118人,体育教育(非公费师范生)44人(含高水平运动队不超过20人、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4人)。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招生专业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体育教育 (公费师范) | 2 | 3 | 5 | 6 | 3 | 1 | 5 | 10 | 3 |
体育教育 (非公费师范) | 1 | 1 | 2 |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
体育教育 (公费师范) | 4 | 11 | 17 | 4 | 5 | 3 | 2 | 5 | 3 |
体育教育 (非公费师范) | 8 | 3 | 1 | 1 |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
体育教育 (公费师范) | 10 | 2 | 8 | 2 | 2 | 2 | |||
体育教育 (非公费师范) | 2 | 1 |
注:各生源省份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测试,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线。
3.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理科考生。
4.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
四、录取原则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在投档考生中,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投档原则或线上全投,我校将按照考生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如省级及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对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执行。
五、监督机制
我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4年有关体育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