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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4-06-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二、专业简介

(一)美术学院

1.美术学:培养具有良好的美术学科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娴熟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良好的艺术实践能力,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和引领中学美术教育教学、教研及管理工作,具有卓越教师潜质的基础教育人才。

2.绘画:培养具有求真向善的人文精神,高远的艺术理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开放的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美术学科素养、扎实的绘画基础知识,良好的艺术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以及独特开展美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的能力,兼具思想深度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学者型美术创作人才。

3.艺术设计学:培养学生掌握视觉创意设计、品牌策略规划、媒体交互设计以及社会创新设计等设计技能和理论,可从事视觉设计、文化创意、网络媒体、设计研究等媒介传播与设计领域工作。

4.环境设计:面向社会并适应未来发展,立足“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国家需求,整合艺术、创意、科技和商业,培养具有空间设计综合能力的创新型高级专业人才,可从事室内建筑、数字空间、创新商业、文化娱乐和空间治理等方向的工作。

5.数字媒体艺术:培养“人工智能与数字艺术”“电子工程与交互艺术”“城市数字孪生”等方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可从事数字影像和动画、数字娱乐、沉浸式交互媒体、网络媒体策划与设计等方向的工作。

6.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本专业通过引进德国柏林媒体设计学院优质、先进的媒体设计专业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沟通能力,能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跨界发展,具有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能够在相关领域从事跨媒介创新设计、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为“3+1”双学位模式,第4年在德国完成项目学习可以获得中德双学位。

(二)文学院

1.戏剧影视文学:培养具备扎实的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理论基础与较强的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广播电视台、影视公司、影院、剧团等部门,以及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电影、电视剧、短视频、戏剧(话剧)作品创作、评论、策划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

1.播音与主持艺术:本专业立足于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养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实践技能强,能在广播电视、融媒体中心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全媒体应用型人才。

2.广播电视编导: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与新闻观,具备视听节目策划、编导、创作、运营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编、导、摄、录、制”等全媒体影像制作能力,良好的人文素养、艺术修养与实践创新能力,能够在影视创作、新闻传播、融媒体运营等专业领域,从事视听内容策划、音视频制作、视听节目编导、全媒体采编、融媒体直播等相关工作的全媒化复合型高素质创新人才。

(四)音乐学院

1.音乐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音乐教育工作者。

2.音乐表演: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音乐表演技能,能胜任各类音乐表演、研究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并能承担各类学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舞蹈学:培养具有较为全面的文化修养,集教学、表演、编导、管理“四位一体”,能胜任各类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本专业通过引进俄方优质音乐表演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和方法,能胜任各类音乐表演与音乐专业教学工作,能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表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项目为“4+0”培养模式,完成中俄双方共同设定的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毕业获得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证和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工程与设计学院

1.服装与服饰设计:培养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设计实践能力、将设计与市场相结合的研究能力,能够在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和应用等工作的高素质创意设计人才。

2.视觉传达设计:培养具备较强的创意思维、审美能力、专业创新能力与国际视野,能够在广告传媒、品牌设计、数字媒体等文化创意专业领域,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的高素质创意设计人才。

3.表演(服装表演):培养能系统掌握表演的基本理论、技能与方法,形象造型设计、品牌推广等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较高的美学修养和沟通能力与创新能力,能从事服装模特、服装表演的组织与编导、模特经纪管理、模特教育、形象造型设计、服装表演与展示、服装市场营销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创意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研究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在湖南省内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招生计划,省外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编制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2024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四、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报考我校在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五、录取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一)普通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相关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安排在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其他

1.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西洋器乐、美声唱法、流行(通俗)唱法、键盘考生。

2.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生。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

4.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5. 2025年我校部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将试点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执行所在批次录取原则。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206(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10号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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