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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2024-06-26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12061
三、校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四、层次☑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证书

种类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中外合作专业教学使用语种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

(三)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四)具体的录取方式: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学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4.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六)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七)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及技能优秀毕业生免试升学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一)本科专业

66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制药工程技术

6900元/学年:学前教育

7200元/学年:动物医学

7500元/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护理

(二)专科专业

6000元/学年:工程造价,市场营销,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阿拉伯语,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现代文秘,小学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体育运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6300元/学年:畜牧兽医,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

6600元/学年:应用电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助产,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空中乘务,生物制药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药学,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技术

69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

7200元/学年:动物医学

7500元/学年:软件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护理,药品生产技术

9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

10000元/学年:艺术设计

20000元/学年:应用电子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体育运营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216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备注: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12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等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计〔2006〕150号)精神,指定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

2.若学费有变化,以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为准。

住宿费标准1200-16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四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9-8226659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4008265035

传真电话:0579-82230622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E-mail地址:zsjyc@jhc.cn

学校网址:https://www.jh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jhc.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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