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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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2)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课成绩为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
2.考生需参加所报专业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各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如下:绘画为美术学或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为音乐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双语)为播音主持类。
3.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比例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比例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统考成绩/统考满分×50%)×100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双语)专业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计算,根据生源地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生在投档成绩或比例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成绩较高者。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双语)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外语成绩、文化课语文成绩、统考成绩、文化课数学成绩。报考绘画、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统考成绩、文化课外语成绩、文化课语文成绩、文化课数学成绩。
6.对于高考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其他投档规则的,原则上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则执行。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