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可追溯到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2年设立的图画制图系。1953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学院图画系。1985年,华中师范学院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恢复美术系, 2004年成立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专职教师66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0人;25人拥有博士学位,占教师总数的38%。拥有“湖北名师工作室”、“信息化教育空间整体设计”2个省级教学团队。多名教师获评湖北名师、桂苑名师。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省级社科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CSSCI、北大核心等重点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累计70余篇。
学院拥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环境设计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另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近50人。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都保持在90%以上。
学院设有三个系,分别为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成立有文化与教育建筑研究中心、当代艺术研究所、美育研究中心、长江创意设计研究院等4个校级研究基地。主办《美育研究》集刊。
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与研究的重要基地,美术学院人才培养和创作研究成绩斐然。师生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美展、全国版画展、北京国际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展、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全国作品展、百家金陵画展等全国各类专业展览上百件。出版专著、画册、教材等数十部,获得省市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10余项。
新时代美术学院以党建为引领、以育人为核心,突出美术教育办学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坚持改革创新,勇毅前行,力争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的美术教育、美术创作与设计应用兼备的研究型学院。
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美术学(公费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说明: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2.招生省份及计划:177人
省份 | 美术学 (公费师范) | 绘画 | 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湖北 | 26 | 6 | 17 |
湖南 | 3 | 3 | 6 |
江西 | 2 | 0 | 6 |
安徽 | 3 | 2 | 2 |
广东 | 0 | 3 | 9 |
河南 | 5 | 6 | 7 |
广西 | 1 | 2 | 6 |
山东 | 2 | 2 | 3 |
河北 | 1 | 4 | 7 |
山西 | 2 | 0 | 4 |
云南 | 0 | 2 | 0 |
四川 | 3 | 0 | 4 |
重庆 | 3 | 0 | 0 |
福建 | 12 | 0 | 0 |
辽宁 | 7 | 0 | 0 |
贵州 | 6 | 0 | 0 |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云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2004年撤系建院。长期以来,学院深耕音乐师范教育,在国内外音乐教育领域享有盛誉。特别是2019年音乐学专业和2021年舞蹈学专业相继获批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2021年音乐学(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二级师范认证,开启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征途。
学院设有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舞蹈系、作曲与指挥系,湖北省音乐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红色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研究所、艺术实践部等教学与研究机构。拥有1个博士学位招生方向(学校课程与教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音乐、舞蹈)、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舞蹈学)。
学院现有本科、硕士生、博士生约800余人,教职工78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教授、副教授39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5人,拥有博士学位、海外教育经历者占50%以上。此外学院还先后聘请黄华丽、欧建平、胡智锋、肖向荣、张巍等一批优秀的音乐家、舞蹈家、教育家担任讲座、客座教授。多位教师获得金钟奖、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青歌赛合唱奖、荷花杯和桃李杯等奖项,具有丰富的教学与指导经验。近年来,学院师生连续3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4次受国家汉办委托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孔子学院巡演,多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等活动。学院Tiankong合唱团、大地舞蹈团、“阳光”爱乐交响乐团等师生团体先后在国家大剧院、莫斯科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大厅、美国卡内基音乐厅、芝加哥交响音乐厅、维也纳音乐厅等国内外艺术殿堂举办近百场专场音乐会,载誉而归,赢得了国内外同仁的高度赞扬。
学院立足音乐师范教育,学科主要特色方向有:中国音乐研究(聚焦荆楚文化特色)、音乐教育研究(聚焦师范特色)、音乐表演和创作研究(聚焦实践特色)。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声誉。新世纪以来,先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0余项,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84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2项,获得各级横向项目100余项,累计科研项目经费达到1000万元。在CSSCI来源期刊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3篇,出版专著教材90余部,论著先后多次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等。
几十年来,学院始终以培养“卓越音乐教师”和“音乐美育引领者”为己任,累计培养各类学生5000余人,其中一大批已成长为中小学优秀教师、高校知名学者和文化艺术行业精英骨干。当前音乐学院正以*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担当文化使命,以“办一流音乐师范教育”为愿景,着力培养具有中国气质、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综合人文素养的高水平复合型音乐师资、表演编创人才和科研人才,努力成为国家基础音乐教育的引领者、长江文化品牌的贡献者和荆楚文化艺术国际交流的推动者。
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 | 专业要求 |
音乐学 | 公费师范生,声乐主项 | 仅招收美声或民族唱法 |
音乐学 | 公费师范生,钢琴主项 | 仅招收钢琴主项 |
音乐学 | 公费师范生,西洋乐主项 | 仅招收长号、长笛、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手风琴 |
音乐学 | 公费师范生,民乐主项 | 仅招收二胡、古筝、琵琶 |
音乐学 | 非公费师范,声乐主项 | 仅招收美声或民族唱法 |
音乐学 | 非公费师范,钢琴主项 | 仅招收钢琴主项 |
音乐学 | 非公费师范,西洋乐主项 | 仅招收长号、长笛、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手风琴 |
音乐学 | 非公费师范,民乐主项 | 仅招收二胡、古筝、琵琶 |
2.招生省份及计划:126人
省份 |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声乐主项) |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钢琴主项) |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西洋乐主项) |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民乐主项) |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声乐主项) |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钢琴主项) |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西洋乐主项) |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民乐主项) |
湖北 | 10 | 8 | 2 | 2 | 11 | 8 | 4 | 2 |
湖南 | 2 | 1 | 0 | 0 | 5 | 5 | 3 | 2 |
河南 | 2 | 1 | 1 | 1 | 3 | 3 | 1 | 2 |
安徽 | 2 | 1 | 0 | 0 | 1 | 1 | 1 | 1 |
江西 | 1 | 1 | 0 | 0 | 3 | 3 | 1 | 1 |
广东 | 0 | 0 | 0 | 0 | 1 | 1 | 2 | 2 |
山东 | 1 | 1 | 1 | 0 | 1 | 1 | 2 | 1 |
福建 | 4 | 3 | 1 | 1 | 0 | 0 | 0 | 0 |
四川 | 2 | 1 | 0 | 0 | 0 | 0 | 0 | 0 |
预留 | 0 | 4 |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音乐专业统考并合格,且省统考主项(声乐唱法、器乐种类等)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录取规则
1.考生省统考主项(声乐唱法、器乐种类等)必须符合我校音乐学相应报考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2004年撤系建院。长期以来,学院深耕音乐师范教育,在国内外音乐教育领域享有盛誉。特别是2019年音乐学专业和2021年舞蹈学专业相继获批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2021年音乐学(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二级师范认证,开启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征途。
学院设有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舞蹈系、作曲与指挥系,湖北省音乐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红色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研究所、艺术实践部等教学与研究机构。拥有1个博士学位招生方向(学校课程与教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音乐、舞蹈)、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舞蹈学)。
学院现有本科、硕士生、博士生约800余人,教职工78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教授、副教授39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5人,拥有博士学位、海外教育经历者占50%以上。此外学院还先后聘请黄华丽、欧建平、胡智锋、肖向荣、张巍等一批优秀的音乐家、舞蹈家、教育家担任讲座、客座教授。多位教师获得金钟奖、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青歌赛合唱奖、荷花杯和桃李杯等奖项,具有丰富的教学与指导经验。近年来,学院师生连续3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4次受国家汉办委托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孔子学院巡演,多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等活动。学院Tiankong合唱团、大地舞蹈团、“阳光”爱乐交响乐团等师生团体先后在国家大剧院、莫斯科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大厅、美国卡内基音乐厅、芝加哥交响音乐厅、维也纳音乐厅等国内外艺术殿堂举办近百场专场音乐会,载誉而归,赢得了国内外同仁的高度赞扬。
学院立足音乐师范教育,学科主要特色方向有:中国音乐研究(聚焦荆楚文化特色)、音乐教育研究(聚焦师范特色)、音乐表演和创作研究(聚焦实践特色)。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声誉。新世纪以来,先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0余项,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84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2项,获得各级横向项目100余项,累计科研项目经费达到1000万元。在CSSCI来源期刊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3篇,出版专著教材90余部,论著先后多次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等。
几十年来,学院始终以培养“卓越音乐教师”和“音乐美育引领者”为己任,累计培养各类学生5000余人,其中一大批已成长为中小学优秀教师、高校知名学者和文化艺术行业精英骨干。当前音乐学院正以*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担当文化使命,以“办一流音乐师范教育”为愿景,着力培养具有中国气质、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综合人文素养的高水平复合型音乐师资、表演编创人才和科研人才,努力成为国家基础音乐教育的引领者、长江文化品牌的贡献者和荆楚文化艺术国际交流的推动者。
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 | 舞种要求 |
舞蹈学 | 公费师范生 | 仅招收中国舞、现代舞 |
舞蹈学 | 非师范 | 仅招收中国舞、现代舞 |
2.招生计划:40人
省份 | 舞蹈学 (公费师范生) | 舞蹈学 (非师范) |
福建 | 3 | 0 |
江西 | 0 | 2 |
山东 | 0 | 4 |
河南 | 2 | 2 |
湖北 | 5 | 4 |
湖南 | 3 | 9 |
广东 | 0 | 2 |
四川 | 2 | 0 |
预留 | 0 | 2 |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材匀称、体型修长,身体各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3.建议报考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4.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舞蹈学专业统考并合格,且舞种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录取规则
1.考生省统考舞种必须符合我校舞蹈学专业舞种要求。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舞蹈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舞蹈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 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学脉渊源流长。本科教育始于1994年,新闻传播系设于文学院。2013年,成立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现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4个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文化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合作开办了“新闻学本科双学位合作项目”。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约800名。
播音主持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来自学界、业界,还聘请了孙汀娟等知名播音主持艺术专家作为客座教授。专业自成立以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多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教师主持10余项省部级社科和教学研究项目,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多部;开设《出镜记者现场报道》《红色经典阅读与传播》等多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教师团队获得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湖北省特等奖、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二等奖等多个教学类大奖。
本专业注重人才培养,在培养学生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能力的同时,还着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社科基础。注重专业的实践特点,鼓励学生“在干中学”。本专业已在全媒体主持和口语传播方向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
本专业师生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打造了“新声班”、“艺小时”等美育传播公益项目。本专业师生以文化传承为己任,积极参与中华经典诵读与传播活动,并获得教育部“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写讲大赛‘诵读中国’”全国一等奖等多项大奖。打造的“红色经典阅读与传播”社会实践课程,融理论性、实践性和思想性于一体,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了解全媒体发展现状与趋势,熟知广播电视媒体传播特性,掌握媒介技能与实践操作能力,并具有一定口语传播教育能力的综合性专业人才。
毕业生可胜任广播电视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音、视频主持、播音、配音及新闻采编、出镜报道、节目编导、口语传播等工作,亦可进一步深造,从事播音与主持专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招生省份及计划
省份 | 计划 (人) |
湖北 | 5 |
湖南 | 5 |
四川 | 5 |
山西 | 5 |
河南 | 5 |
合计 | 25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