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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高考文理科本科一批第三次填报志愿时间公布

时间: 内蒙 填报指导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本科一批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2日9:00开始填报志愿;9:3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9:5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024内蒙古高考文理科本科一批第三次填报志愿时间

1.7月22日9:00开始填报志愿;9:3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9:5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10:00发布第一次统计数据,12:00发布最终统计结果。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0:00

49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1:00

470分-48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2:00

469分及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内蒙古2024高考文理科本科一批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一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内蒙古2024高考文理科本科一批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

2.投档分(实际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

3.对专业备注中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应分数执行。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如有退档,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本次填报志愿所用招生计划见“填报志愿专栏”中的“本科一批第三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

内蒙古2024高考文理科本科一批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2.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及时通过“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3.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按实考分安排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投档分在上一结束分数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填报此种情况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参考实考分实时排名。考生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应充分考虑下一分数段实考分高的考生,可能会对本人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等带来影响的情况,避免因实考分低导致不被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等,由此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4.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5. 获得“本科一批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所列招生院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本次填报相应志愿。考生应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类型,仅能按照该表所列院校和专业代号进行填报。如考生拟报考院校明确了拟报考专业范围,应按相关专业范围填报。填报此类志愿,系统不提供实时排名。

6.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专业排名与院校的录取顺序基本吻合;填报使用“分数清”“专业级差”等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仅供参考。填报按“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的院校,当考生的院校排名超过计划数时需慎重考虑,使用该规则录取的院校,对已投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先将考生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同分择优规则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的考生名单,再对该名单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安排专业,如安排完专业后有考生被退档,则再将计划数1:1范围外的已经投档考生按排序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相关录取规则依次递补安排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

7.本科一批部分院校(专业)属于高收费范畴(通常每年10000元及以上),考生应核实准确招生计划中所标注的学费金额,结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经慎重考虑后再行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

8.院校录取时,除了考虑考生的成绩排名外,还要考虑考生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因此,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计划相关内容和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限定生源范围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视情况对填报考生的来源范围加以限制,对于没有限制填报的情形,不代表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单纯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9.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0.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11.内蒙古高考网报志愿过程简洁、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夸大网报志愿的神秘性和复杂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机会牟取经济利益,考生不可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未尽事宜按《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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