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背景评估及考核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背景评估及考核
1.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背景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评估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由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制定背景评估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复试环节。
2.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基于导师的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官网予以公布。
3.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4.对报考材料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复查。
报考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材料寄送至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仅接收EMS邮寄相关材料,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快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以寄件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若未按时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1.考生《报考材料》包括: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③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或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外语水平成绩证明(CET4、CET6、TOEFL、IELTS等)。
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主持或参与重大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项目、解决工程技术难题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及研究进展等。
⑨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
⑩以学士学位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高级职称复印件以及授课单位出具的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成绩证明。
⑪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报考材料》请用A4纸印制,覆上封面(报考材料封面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信息公开→表格下载中下载)和目录按材料序号装订成册。《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单独装订,以便审核及归档。所有材料提交给报考单位后,不予退回。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该材料于2024年1月13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3.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材料于2024年1月13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4.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方式考生仅需提交上述报考材料中的①-③项。
(四)报考材料审核
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审查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