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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高考政策改革的内容

2019-11-12

日前,湖北省教委在官网发布了新高考方案。湖北新高考改革具体有什么内容呢?小编今日整理了湖北新高考改革内容,希望对考生了解新政策有所帮助!

湖北新高考政策改革的内容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家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其中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

考试内容

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和选性必修课程内容。

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应参加选择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参加统一高考的,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考试组织

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和选择性考试6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合格性考试中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安在每学年下学期期末,学生在校期间每门科目参加一次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下学期期末,由学生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其中,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二上学期期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每年6月全国统一高考期间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只能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参加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参加选择性考试的,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

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到我省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

选择性考试中的首选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科目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予跨省认定。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统一高考科目及安排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考生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进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招生录取

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各专业组选择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每个专业组不超过3门(其中物理、历史必选1门),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按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高等学校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自2021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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